呓语|14年的血泪,你说500万能不能偿还?

tc 2022-6-18 87

6月14日,电影《亲爱的》原型之一孙海洋再一次走入公众视野,这次是因为一份检方的量刑建议书——孙卓被拐案的嫌疑人吴某龙被建议判处5年有期徒刑。

丨孙海洋

孙海洋认为对嫌疑人的量刑过轻,准备向吴某龙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包含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赔偿金500万元。

 

孙海洋说,“我的孩子失踪了14年,差点家破人亡,我要求把我列为被害人,我要求赔偿500万,我一直要告他”。

✦✦01

相信很多人看到这条消息,第一感觉和我一样,拐走两名孩子长达14年,最后才判了5年?

判的时间还不如找孩子时间长。为什么?

 

这点写在了量刑建议书上,检方也是依法建议量刑,因为警方没有查到吴某龙存在拐卖的罪行,只是确认了拐骗罪行,根据现有法律只能如此量刑。

 

所以重点就是“拐骗”和“拐卖”,一字之差区别却非常大。

 

拐骗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的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导致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而拐卖儿童罪是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后者是把儿童视为商品。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拐骗儿童罪最高也就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检察机关建议五年量刑应该说已经是顶格建议了。如果是拐卖儿童罪,则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起步,最严重的可以处死刑。

 

重点就是“骗”还是“卖”,两者结果和量刑完全不同。

02法律不应该是纠结字眼的文字游戏,这份量刑书任谁看了,都会觉得“不可思议”。

 

因为不管是拐骗还是拐卖,给失踪家庭造成的伤害是一样的,孩子丢了的父母,他们没有心情工作,活着的唯一信念就是找孩子,他们家破人亡有的精神崩溃甚至自杀,在希望、绝望与崩溃中度日。

为人父母看到这样的结果,心中产生巨大的无力感和不安:

 

“拐走一个孩子的犯罪成本这么低,会不会有更多的人拐孩子?”

“说什么拐卖和拐骗的区别,结果不都一样吗?都是亲生父母丢了孩子?”

“掏鸟窝判10年,拐卖儿童才5年?以后谁来保证我们的孩子的安全?”

 ……

“该怎么保护我们的孩子?”成了天下父母共同的发问。

不过,很欣慰的是,看了那么多人的评论,没有一个人质疑孙海洋索赔500万的动机,因为一路走来,大家看到这位父亲寻子路上的艰辛苦痛,

 

逝去的日子永不回还,每一个想念孩子的瞬间肝肠寸断。枕着孩子名字无法入睡的夜晚,被痛和悔意拉长的时间在身体无限绵延:“活着,只是为了找到孩子啊,我亲爱的小孩。”

 

朱九九 /文

那些锥心的痛深深地烙印在孙海洋,以及每一个丢了孩子的父母的心中。散尽家财、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对于被拐卖的孩子孙卓来说,何尝不是人生的割裂?疼爱自己的父母竟是人贩子,亲生父母与养父母反目,谁来还给孩子本属于他完整的家庭和爱?

 

这是用钱能弥补的吗?这是500万能抚平的吗?03

某种程度上孙海洋是幸运的,太多太多的父母没等到再次见到失散的孩子,他们没等到那一天。

 

而500万还是1000万,作为曾经失去孩子14年,一路血泪寻找的父亲孙海洋,也只是为了天下被拐孩子与寻子父母的一声奋力呐喊!

 

 

被“拐”偷走的人生,谁来偿还?

 

孩子是我们身体的一部分、生命的延续,是我们的希望和活下去的意义所在。我们无法触摸那种丢失带来的巨大空洞感和绝望感,甚至想一下都不敢。

 

打拐,简单两个字,却是天下无数家庭一生的悲剧。

 

孔子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刘邦进咸阳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抵罪。”一边是五年,一边是十四年,甚至一生,明显既不“直”也无法相“抵”。

而法律不应该让我们恐惧,它应该帮助我们抵抗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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