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5长盛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4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4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0 月 25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0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
场内简称 长盛沪深 300LOF
基金主代码 1608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8 月 4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0,558,991.09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跟踪沪深 300 指数,通过严格
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
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
对值误差小于 0.35%,且年化跟踪误差小于 4%,以实现
对基准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抽样复制指数的投资策略,综合考虑标的指
数样本中个股的自由流通市值规模、流动性、行业代表
性、波动性与标的指数整体的相关性,通过抽样方式构
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优化确定投资组合中的个股权
重,以实现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
跟踪偏离度绝对值误差小于 0.35%,且年化跟踪误差小
于 4%的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9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
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
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
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A 长盛沪深 300 指数 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长盛沪深 300LO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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