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大众维权易*ST辅仁、ST獐子岛股价涨停
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或受益于ST板块的整体异动,*ST辅仁(600781)、ST獐子岛(002069)7月1日股价涨停。其中,ST獐子岛已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截至当日收盘,股价报3.71元/股。
业绩方面,ST獐子岛2021年扣非净利润亏损1.03亿元,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1年年报被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今年5月6日起二度“戴帽”。
此外,最高检在6月27日点名康得新、獐子岛案,监管层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尽显无遗。同时,公司近日发布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显示,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未披露的诉讼金额合计已超过1000万元。而累计1.12亿元的诉讼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10%。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ST獐子岛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有一审生效判决,公司已经赔付投资者;而在部分案件中,公司已与投资者签署和解协议。赵敬国律师表示,凡是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2月9日期间买入ST獐子岛股票的投资者,无论在2018年2月10日之后是否卖出该股,均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88)报名参与索赔。该案诉讼时效截至2023年6月,目前仍有大批投资者未提起索赔诉讼。
扫码报名索赔
再来看*ST辅仁,公司股票于7月1日复牌恢复交易,并于同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辅仁”,股票代码不变。股价方面,*ST辅仁复牌后一字涨停,当日收盘价为2.03元/股。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ST辅仁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郑州市中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共涉及14名原告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14名原告投资者要求判决公司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金额约为465.3万元。
投资者诉*ST辅仁的主要事实与理由为,2020年10月14日,证监会向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处罚决定书显示,被告*ST辅仁及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严重的虚假陈述行为,故被证监会采取行政处罚。原告投资者在被告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揭露日之前购买了被告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其虚假陈述行为造成了原告投资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ST辅仁表示,上述14起涉诉事项目前均处于尚未判决状态,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损益所产生的影响。
业绩方面,*ST辅仁终于在6月29日披露了2021年年报及2022年一季报。
据年报数据显示,*ST辅仁2021年营收约为15.12亿元,较上年下降47.67%;归母净利润亏损31.99亿元,较上年亏损同比扩大147.51%。此外,2022年一季度,*ST辅仁实现营收3.49亿元,同比下滑29.3%;归母净利润亏损1.77亿元,同比转亏。
基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及违规对外担保、诉讼(仲裁)案件的影响、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审计范围受限、借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期后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面对麻烦缠身的*ST辅仁,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建议此前因公司虚假陈述行为而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应及时向公司提起诉讼维权。目前郑州市中院已对首批索赔案进行开庭审理。
刘鹏律师表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在2016年4月9日至2019年7月24日期间买入*ST辅仁股票,并在2019年7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扫码报名索赔02大众维权易ST柏龙存控制权不稳定风险
投资者索赔继续征集
ST柏龙(002776)近日公告称,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陈伟雄所持有公司股份于2022年3月18日新增司法冻结3600.45万股,于6月15日新增司******候冻结股数3600.45万股。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伟雄、陈娜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835.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2%,累计被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为21835.43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ST柏龙表示,截至目前,陈伟雄、陈娜娜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不会受到重大影响。由于陈伟雄、陈娜娜后续可能存在因缺乏还款资金、未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未能按司法裁定履行相应还款义务等因素,不排除其所持公司股份被继续轮候冻结以及被司法强制处置的可能性。若陈伟雄、陈娜娜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除了上述事项,ST柏龙证券虚假陈述案也备受市场关注。2022年4月19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经查明,ST柏龙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柏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ST柏龙在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其他非流动资产”报表项目的情况,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三、ST柏龙在2018年至2020年度存在对外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5年6月10日至2021年3月18日期间买入ST柏龙,并在2021年3月1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扫码报名索赔03实用数据46股中报预增幅度超过20%